22 123
发新话题
打印

[家居家装] 装修真经 - 旭日工作室 编著

  六、施工质量监督

  施工质量监督是指在施工组织按计划进行工作的时候,装修者或者其他第三方根据装饰工程施工计划、程序和项目的要求,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行监督。虽然家庭装修的工程量不大,但是工序多,工艺精细,材料品种涉及面广,所以客户和装修公司或者其他的第三方要共同建立监督机制,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

  1.了解正规的施工程序

  一般情况下,为了能有效地对家庭装修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必须对正规的施工程序有所了解。家庭装修工程一般都是按照先上后下、由内而外的顺序进行,先进行管道和线路掩埋,然后进行顶面工程,接下来是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和设备、陈设安装工程。

  2.索要施工计划

  虽然是进行质量监督,但是我们也应该对装修的施工计划进行有效的干预,施工计划是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表,在家庭装修工程开工之前,作为业主,完全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提供一份详细的施工进度表和现场人员安排表,拥有了这份表格,也就掌握了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人员配备情况,便于和装修公司就一些质量和工程进度问题进行协调、配合。

  3.制定完善的施工程序和施工计划

  家庭装修施工程序和施工计划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的优劣,因为没有较为系统的安排,开工之后就难免出现混乱的局面,这样也就无法保证施工的质量。

  因此,作为业主的我们,在发现问题之后,就应该及时提出,并督促施工方予以完善。

  4.不放弃自己的责任

  家庭装修工程的质量监督是装修公司和业主共同的义务,虽然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也对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但是业主却不能放弃自己的监督权利。对具体工序的施工程序与施工质量,业主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参照国家装饰工程的相关规范进行监督。

  七、居室卫生标准

  居室的卫生条件和入住者的身体健康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很多人对装修后的居室卫生标准特别的关心。

  现代居室卫生必须注重以下四项标准:

  1.居室日照的标准

  太阳光线具有灭杀空气中的微生物的效果,并且能给人以清闲的感觉,因此居室每天的日照不能少于2个小时。

  2.居室的采光条件

  室内能得到的自然光线也有具体的衡量标准,这个标准一般是以窗户的有效面积和房间地面面积进行衡量的,两者的比例最低不应小于1∶15。

  3.室内净高

  适宜的净高可以给人以良好的空间感,如果净高太低,就会使人感到压抑,对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不好,而且科学实验数据表明,当居室净高低于2.5米时,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就会很高,直接影响室内的空气质量,因此室内净高的最佳标准应该是不低于2.8米,这一点一定要记住,不能因为装饰的需要而把吊顶做得太低。

  4.室内气候

  室内温度在冬天的时候不应低于12摄氏度,在夏天的时候不应高于30摄氏度;室内的相对湿度不应大于65%;风速在夏天的时候不应少于0.15米/秒,在冬天的时候不应大于0.3米/秒。

  5.空气清洁度

  居室卫生标准的最后一项是空气清洁度,它是指居室内空气中某些有害物体、代谢物质、灰尘和细菌总数不能超过一定含量。这些有害气体主要有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氧气、甲醛、挥发性苯等。

  由我国卫生部提出的《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即GB/T16129-1996中,还对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标准值做出了规定,房间内大气中的甲醛最高容许浓度为0.08毫克/立方米。

  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中,规定了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标准,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值为≤0.10%或者2000毫克/立方米。

  国家技术监督局还对住房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空气中对人体有害的可吸入颗粒物是指能进入呼吸道的质量中值直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做出了规定,室内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为0.15毫克/立方米。

  八、管道安装质量监控

  在家庭装修中,管道安装看起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这件小事如果出现问题,那将会为你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轻则管道出现漏水,重则管道出现破裂,使你整个居室“水漫金山”。要想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管道安装的时候对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监控,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了解管道安装的相关规定和管道工程验收的要求。

  1.管道安装的规定

  管道安装工程必须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安装,在完工之后要进行试压,管道压力检验合格之后,才可以进行其他的装饰工程;工程中选用的管道、管件其质量必须符保护权益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在进行管道安装时,必须保证横平竖直,排水管道必须畅通,安装的各种阀门不但位置正确,而且便于使用和维修。进行通水试压的时候,所有接头、阀门、管道连接处都不能出现渗水和漏水的现象。

  管道安装完毕之后,应及时用勾钉进行固定,管道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能出现松动。

  在使用PVC管道和管件时,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和规定进行安装。

  浴缸排水口应对准出水管口,并做好密封,在这里不能使用塑料软管进行连接,淋浴龙头应安装在下水口的同一边,冷水在右、热水在左,龙头位置端正,碗形护罩要紧贴墙面。

  热水器的进水口必须安装阀门,洗面器的冷热水接头应安装在洗面器下方,冷水在右,热水在左。

  2.管道工程验收的要求

  给水管道应采用通水试验,并按规定进行加压试验,水管压力承载要达到200千帕,以确定不会出现渗漏。

  如果管道铺设在转角、水表、龙头、闸阀处,均应设置管卡;在装接管道时管口处必须用标准铰刀在铝塑管上作开坡口处理,并且防止损坏铜接头内部双层护圈,以避免出现渗漏现象。

  阀门和水龙头安装位置要端正,使用灵活方便,出水畅通无阻,水表运转需正常。

  水管铺设与电源、燃气管的位置一般间距应不小于50毫米,如果是进行暖器改造,还必须进行打压实验,必须加6个大气压并且持续20分钟不出现任何问题才可以。

TOP

  附 录

  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

  1. 总则

  1.0.1 为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1.0.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装饰装修。为了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住宅内部表面和使用空间环境所进行的处理和美化过程。

  2.0.2 室内环境污染。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2.0.3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2.0.4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表面层。

  3. 基本规定

  3.1 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1.2 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1.3 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土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3.1.4 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1.5 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1.6 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3.1.7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②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施工用电系统,应由电工完成。

  ③临时施工供电开关箱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不得用插销连接。

  ④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⑤暂停施工时应切断电源。

  3.1.8 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②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③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3.1.9 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施工人员应衣着整齐。

  ②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管理或治安保卫人员的监督、管理。

  ③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

  危害。

  ④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

  ⑤室外堆料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

  ⑥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

  ⑦不得堵塞、破坏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楼内各种公共标识。

  ⑧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3.2.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2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3 住宅装饰装修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蛀处理。

  3.2.4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

  3.2.5 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制作。

  3.2.6 应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具设备及检测仪器。

  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积极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3成品保护

  3.3.1 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材料运输使用电梯时,应对电梯采取保护措施。

  ②材料搬运时要避免损坏楼道内顶、墙、扶手、楼道窗户及楼道门。

  3.3.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下列成品保护措施:

  ①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他工种的半成品、成品。

  ②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撤除。

  ③对邮箱、消防、供电、报警、网络等公共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TOP

 22 123
发新话题
本站拒绝一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背的言论,违者交公安机关处理。本站所发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仅代表发帖人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